为了加强我系党组织建设,做好我系党员的发展工作,特制定本条例用以指导党支部按要求、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。
一、发展党员的方针与原则:按照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的方针,坚持个别吸收原则.
二、发展党员的要求:发展党员必须坚持“没有计划的不发展,没有预审的不发展,没有参加党校培训的不发展,没有进行公示的不发展,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.”
三、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
(一)申请入党的同志,首先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.
(二)及时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或找所在支部的正式党员谈心,口头汇报.
(三)参加党校培训,并获得党校结业证书.
(四)党小组、团组织推优后,党支部讨论入党申请人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范畴,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后,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(五)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对考察对象进行专人负责培养,每季度考察一次,并按时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。
(六)在一年以上的考察合格后,党支部讨论其列入发展对象,并向党总支提出发展计划,由党总支预审通过后汇报给党委组织部审查。
(七)条件成熟,按计划经党支部、党总支预审后,报组织部门审查同意,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,由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。
(八)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,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合格后,才能成为正式党员。
四、发展党员的具体要求:
(一)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上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经过系党校和校党校培训,并获得结业证书。
(三)没有受过政纪处分,政治审查合格。
(四)被列为发展对象,经党组织培养、教育、考察一年以上。
(五)教职工必须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业绩突出;学生必须学习成绩良好,没有补考科目,英语过三级,有系级以上荣誉两项或院级以上荣誉(包括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等,有其中一项即可),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25%以内(含25%)专业学业成绩须在班级的前40%以内(含40%),二者缺一不可。对于工作认真负责,表现突出,为系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干部,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,为系工作作出特别贡献的学生干部或个人,学业成绩可适当调整至50%(含50%)。
(六)材料齐全:入党申请书、个人自传、思想汇报、学生必须有学业成绩、共青团推优材料以及英语过级、获奖证书等。 艺术设计系党总支